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现就2021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不进编)招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1年5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5月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4.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健康教育岗位;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
5.岗位要求英语专业四级证书的,须于2021年5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6.小学健康教育岗位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下列证书之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6日9:00—2021年5月7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5月6日9:00—2021年5月7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应具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3.小学语文01岗报考人员须具有与劳务派遣公司或学校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以及劳务派遣公司或学校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社保中心打印盖章)。
4.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90元。
7.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及缴费结果。对于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更改报名信息及缴费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8.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5月8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9.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2日9:30起在(www.czks.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健康教育岗位采取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5.笔试期间须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1)小学语文01岗: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公布。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2.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前,天宁区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资格,领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1.时间地点:详见《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
2.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领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的人员。
3.内容形式:根据报考岗位内容进行10分钟模拟上课。教案准备时间60分钟。
4.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费90元。
(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1.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2.测试对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健康教育岗位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
3.测试内容:
音乐学科岗位:
①自弹自唱。在曲目中抽取一首,钢琴自弹自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40分)
②特长展示。以下内容自选一项:器乐演奏、声乐、舞蹈,内容自定,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60分)
参加测试要求:
①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由考生自备。
②声乐、特长展示如需伴奏,伴奏带自带(只限U盘),不得带伴奏人员进入考场现场伴奏。
体育学科岗位:
①队列口令(不少于8个)、自编操(自喊口令)2×8拍4节,时间不超过2分钟。(30分)
②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自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30分)
③常用教学技能展示,以下内容自选一项:田径类的立定跳远、实心球、蹲踞式起跑;体操类的前滚翻转体接后滚翻、头手倒立(男子)或肩肘倒立(女子)、侧手翻;球类的篮球、排球、足球中除已展示过的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40分)
健康教育岗位:
医护、急救等相关技能测试。(100分)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健康教育岗位按笔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3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5%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7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同分,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录用教师不进编,采用政府按岗位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薪资报酬以劳动合同为准,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社会化管理,享有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好。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1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0633,0519—69660622
监督举报电话:0519—69660807,0519—69660235
八、本公告由天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学科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1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进编)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承诺书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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