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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0人)

2020-11-09 15:35:21     来源:京佳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制内教师。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考生专业应符合镇江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现场报名

  第一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4日-15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10;15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8号楼302、303教室。

  第二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19日。18日:下午2:00-5:10;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10。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现场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及近期两寸证件照1张;

  3.2021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

  以上2~4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网址为: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19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1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2日16:00;

  5.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1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11月22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四)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三、资格审查

  镇江市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5人,考生须先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5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内容为学生在校成绩(考生需提供学校统一格式、加盖公章的原始成绩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服务、参加社团、校内工作等情况。综合评价结论在报名结束后第2天公布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综合评价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由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五、体检、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1届毕业生7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8916341/88916342;

  监督电话:0511-89985057/89985067。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江苏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镇江市教育局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镇江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文章关键词: 江苏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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