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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108人公告

2019-11-01 10:52:41     来源:京佳教育

  为适应我市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录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位。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位的社会人员限张家港市户籍或张家港市生源地。

  下列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已经在张家港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在2019年9月份代课教师名册内)。

  (五)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留学归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录用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凭配偶或父母张家港市户籍报考。

  (九)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9年11月30日前,在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具有2年及以上累计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20年张家港市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于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到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张家港市杨舍镇永安路1号)报名。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录用前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录用前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三)其他

  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第一轮考试(笔试及技能加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12月14日上午,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加试

  1.加试项目

  项目一: 自弹自唱。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儿童舞。舞曲,即兴编排,曲长约为3分钟,舞曲考试时公布,准备时间为15分钟。

  项目三:儿童画。主题,自备蜡笔、勾线笔等绘画工具,作画时间30分钟。

  2.加试时间及地点

  (1)2019年12月14日上午笔试之后,即进行儿童画技能加试。

  (2)其他技能加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

  (3)技能加试地点: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

  3.技能加试总分:100分。技能加试成绩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技能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其他:技能加试成绩(除项目三外)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第一轮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笔试分数60%和技能加试分数40%计算。

  (四)成绩查询

  成绩于12月中旬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第二轮考试(面试)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第一轮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三)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统一内容。

  (四)面试总分: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其他: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第一轮考试成绩40%、第二轮考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总成绩当天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告知体检、政审等事项。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2.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其中,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等待遇参照同类事业在编人员执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为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2020年张家港市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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