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http://njnu.jysd.com/)、高淳区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19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说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为:《南京市高淳区2019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格式为:学段+学科+姓名)上传至邮箱:sxm1970@126.com。材料上传后,报名者须发送短信(注明学段、学科、姓名)至联系电话18018057691,得到确认回复后方为报名成功。如考生未进行确认,因报名邮件未收到导致报名不成功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材料上传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8:00-10月23日12:00。
2.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20日8:00-10月23日15:00。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电话反馈考生本人。
3.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必须于10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1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未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现场不再接受报名。
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笔试考试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笔试定于2019年10月26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确认时发放的通知书为准。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当日在报名处公布。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电话通知本人。面试于2019年10月27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笔试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高淳区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安排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可按本区相关规定申请入住教师公寓。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4.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7338636,18018057691(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57326015(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6801801(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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