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高邮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细则》要求,现面向高邮地区招聘300位普查员,额满为止。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2、责任心强、听从安排、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信任、吃苦耐劳。
3、本地户籍,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独立开展工作。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限制的其他情形,以及不适合担任入户登记人员。
二、应聘人员工资报酬
应聘人员必须按序时进度完成二个及以上普查小区任务(200户左右),聘用时间为三个月,9月份进行业务培训,10月—11月手持手机或PAD入户进行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长、短表手机录入、审核及上报。应聘人员工资报酬按长表每登记1人10元,短表每登记1人5元计算(结合市出台标准和镇出台标准,就高不就低),在保证人口普查信息质量的前提下多劳多得。通过国家审核验收后,给予工资足额发放。
三、报名时间
7月25日—8月10日
四、报名地址
应聘人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随后持表至高邮镇人民政府人口普查办公室(高邮镇政府大院内前一楼西1007室)参与选聘。
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0514-84543012
五、补充说明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高邮镇人普办决定另行组织安排和对相关事宜进行解释。
特此公告。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rsj/tzgg/202007/53d01fd765e44bcd9123f65b2d810e82.shtml
高邮市高邮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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