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9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8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5.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岗位对户籍(生源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7.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8.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详见附件1),对象为:吴江区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村(社区)工作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或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1.《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户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持各类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18年1月1日后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18年1月1日前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生源(户籍)以及《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具备相应条件。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www.wjhrss.cn:34219/ksb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5月28日9:00-5月31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8日9:00-6月2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5月28日-6月3日的9:00-16:00。
6.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5月28日-6月4日的9:00-16: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5月28日9:00-6月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政策咨询电话。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设定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人社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0年6月6日9:00-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2.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学历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以应届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国(境)外毕业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专业审核以《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目录不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等进行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如考生不确定自己专业能否报考,应尽早填报,以便报名截止前尚可改报其他岗位。
3.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网上缴纳),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现场缴纳)。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于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前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到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完成手续视为报名成功。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rsks.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或“苏城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或“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考生可登录资格复审公告提供的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26,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2。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3.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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