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2020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9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驻地)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
(1)“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2)“其他条件”中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的士兵,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具备;
8.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岗位代码93),招聘对象为:在岗年度考核合格,仍在我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333.zjg.gov.cn:8009/wsb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5月29日09:00至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9日09:00至6月1日16: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6月2日的09:00-16: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5月29日09:00至6月2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5月29日09:00至6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3楼)办理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简介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6月5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5.报名期间,对于要求具体专业(非大类)的岗位,人社部门每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相应职位实际审核到并且通过的全部专业名称,要求“大类”或专业不限的岗位不予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按照江苏省和苏州市统一部署安排,提前10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公开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辅导用书。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或“苏城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或“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应聘人员;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聘人员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面试后递补及其他要求和说明
1.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729。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72408、5869327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5390689。
附件:1.《张家港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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