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是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和科研,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环境监测机构。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0日至2002年1月20日);
4、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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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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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监测 |
4 |
本科及以上(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7月) |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学 |
能适应经常出差、高空监测、水上监测、夜间监测等情况;中共党员、有环境监测现场工作经验、持汽车驾驶证等优先考虑。 |
网络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7月) |
计算机相关专业(不含电子信息类) |
中共党员、有网络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持网络安全管理证书、汽车驾驶证等优先考虑。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0日—2020年2月2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tzhjjcbgs001@126.com。
(1)《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报名者可登录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泰州人才网下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提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或有隐瞒、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2)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
素质,不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运用水平、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参加面试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来计
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由第三方派遣公司按相关程序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入职手续。
四、薪资待遇
参照泰州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人员收入待遇:具体薪酬将结合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岗位,本科学历5万—8万/年,研究生学历6万—10万/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五、政策咨询
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523-86195700、18052606328。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1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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