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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驾驶员6人二次公告

2020-01-08 15:10:20     来源:京佳教育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环卫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作业车驾驶员6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违纪被辞退、开除记录。

  2、自愿从事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二、职位要求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男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持A1、A2、B2驾照均可,3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验。同等条件下,按照驾驶证等级、区内建档立卡户、退役士兵、征地拆迁(含进城入镇)、中共党员等条件综合优先考虑。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公告时间:2020年1月7日-1月13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7:00截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环卫处综合科(盐城开发区漓江路与华山路交界处垃圾中转站2楼)

  咨询电话:18805113770(周女士)18805113769(俞先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携带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和个人简历。

  2、资格审核。当拟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5后,方可启动审核程序。环卫处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实测和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从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签订合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环卫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享受合同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不宜担任驾驶工作的病史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若出现审核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因故放弃录用资格,将根据次序按1:1比例予以递补。

  七、薪酬标准

  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薪资基本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加班费。试用期满,各项考核管理按环卫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0年1月7日

  1_(改后)环卫处驾驶员招聘公告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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