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就业创业能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2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盐人社发〔2019〕109号)、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9〕26号)、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见习计划
2019年,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共需195名见习人员。
二、见习对象和期限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两年内未就业并在本市办理相关就业登记的台湾地区大学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都可以参加就业见习。对其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三、就业见习政策
1、就业见习补贴按本市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和一次性见习补贴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就业见习补贴可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2、各就业见习基地要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发放金额的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以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东台求职版”AP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东台求职版”APP下方的见习申请向各就业见习基地报名,并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按平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档。
2、报名和资格审核:各见习基地要在拟招录见习人员后一周内,网上向市人社部门提交就业见习申请。市人社部门在收到见习基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经审核合格的,由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上传至“东台求职版”平台)并组织见习人员参加见习。经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告知见习基地原因,由见习基地告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
3、报名动员:请各镇区人社工作机构对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并积极动员其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5—85222671
2019年12月 27日
1、东台市2019年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2、东台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人员名单
3、东台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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