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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丰县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人公告

2019-07-22 15:13:06     来源:京佳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我县省聘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丰县2016年及以前省聘在岗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招聘公告发布网址:徐州党建网(http://www.xzdj.cn/)、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丰县县委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丰县县委综合楼一楼8107房间)。

  4、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丰县2019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可通过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下载打印);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须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背面写清现工作单位、姓名)。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的地点提交相关材料,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进行公布。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辅导用书。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丰县党建网上公布。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每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县党建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县委组织部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丰县县委组织部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丰县县委组织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

  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丰县县委组织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县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县委组织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选岗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丰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合格并政审合格的人员选岗,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述方法处理)。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一式二份)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选岗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6-89210360(县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9215307(第五派驻纪检组)

  附件:1、丰县2019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丰县2019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丰县委组织部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附件一:丰县2019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2).xls

  附件二:丰县2019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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