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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科技大学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公告

2020-02-17 11:04:10     来源:京佳教育

  一、学校简介

  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素有"天下第一江山"之美誉,地处中国第一大经济圈——长三角都市圈,是宁镇扬一体化核心城市,是国家知名的生态文明城市和生态宜居的创新型城市,拥有发达的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是沿江南北联动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

  学校现有镇江东、南、西3个校区和张家港校区,占地2650亩的现代化、数字化、园林式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名,在校普通本科生25000余人(含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7000余人),研究生3900余人(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外国留学生800余人。学校下设15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7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学、材料科学和化学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拥有15个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2个国家级、省部级技术转移机构,11个国家级、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领军人才

  1.顶尖领军人才(A类):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和图灵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杰出领军人才(B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下同)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具有冲击国家级人才潜力的海外著名大学知名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青年领军人才(C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 、中科院“百人计划”AB类入选者,国家三大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5)、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具有冲击国家级人才潜力的海外著名大学知名副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青年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后备领军人才(D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C类入选者,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双创计划”人才(事业单位创新类),江苏特聘教授,国家三大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5),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具有冲击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潜力的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后备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国内应聘人员条件

  (1)国内引进人员原工作单位一般应是“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知名研究机构的教授博导或相当层次人员;

  (2)符合我校三级教授及以上岗位聘任条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 海外应聘人员条件

  (1)博士毕业于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或国内博士毕业后有连续4年及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在海外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层次职位2年及以上;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

  (2)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本学科SCI一区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本学科SCI二区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影响因子排名本学科前5%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优秀海归博士(后)

  (1)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博士毕业或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及以上的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

  (2)攻读博士(后)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权威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

  (3)能够运用外语讲授专业课程;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优秀国内博士(后)

  (1)博士一般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知名研究机构);

  (2)攻读博士(后)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权威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后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学科(方向)/专业/联系人

  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暖通空调与人工环境、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畜牧学、生物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学、光学工程、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哲学、法学理论、科学技术史、公共管理、政治学、社会学、体育学。

  具体招聘学科(方向)/专业及学院联系人见附件。

  四、引进待遇

  学校为加盟我校的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如下:

  1.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安家费标准:

岗位类型

购房补贴、安家费(万元)

备注

领军人才

A

面议

领军人才可执行协议年薪;

带头人享受人才津贴

B

面议

C

120-140平米住房1+70万安家费

D

120-140平米住房1+50万安家费

海内外学科(学术)带头人

120-140平米住房1+20万安家费

  补充说明:首聘期内(进校前三年,下同)获批更高等级人才项目的领军人才和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并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可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岗位类型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备注

理工农类

经管类

人文社科类

 

领军人才

A

面议

 

B

C

100-200

80-150

60-80

 

D

70-100

60-80

30-50

 

学科(学术)

带头人

海外

60-80

40-60

30-40

 

国内

30-40

20-30

15-20

 

  2.补充师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标准:

岗位类型

购房补贴(万元)

上浮购房补贴原则

备注

总计

基础

标准

上浮范围

首聘期奖励

   

海归博士(后)

紧缺专业

40-58

40

5-15

3

满足突出综合业绩条件中的N条,可上浮购房补贴5×N万元,最高可上浮15万元

另享受科技处奖励政策

一般专业

35-53

35

5-15

3

国内博士副高、博士后

紧缺专业

35-53

35

5-15

3

一般专业

30-48

30

5-15

3

国内博士

紧缺专业

30-48

30

5-15

3

一般专业

25-43

25

5-15

3

  补充说明:首聘期内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海内外博士,可兑现购房补贴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岗位类型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备注

理工农类

经管类

人文社科类

海归博士(后)

紧缺专业

35

30

25

 

一般专业

25

20

15

国内博士副高

博士后

紧缺专业

10

8

6

一般专业

8

6

5

国内博士

紧缺专业

8

6

5

一般专业

5

4

3

  3.其他引进待遇

  (1)人才津贴:海外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人才津贴10万元/年,国内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人才津贴3万元/年;均保留三年。

  (2)业绩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按正高四档发放业绩津贴,海归博士(后)按副高一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后、博士副高按副高二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按副高三档发放业绩津贴;均保留三年。

  (3)职称政策:特别优秀的海内外博士可申请认定教授、副教授。

  (4)购房优惠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前新入职的师资可享受我校新校区优惠购房政策购房一套(最低价为每平米3500元)

  (5)过渡房福利:各类优秀人才均可享受过渡房一年,免房租;若无过渡房,可享受租房补贴1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学科(学术)带头人1500元/月,海内外博士1000元/月;领军人才过渡房政策面议。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同时发送至各学院邮箱和人事处邮箱。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毕业院校;若所学专业适合多个岗位,则应分别发送简历至相关学院招聘邮箱。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212003)

  联系人:邵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1019(26)

  人事处邮箱:rsc@just.edu.cn

  官网:https://121a7aa334896ba35ecb2a9ba6556758ids.v.just.edu.cn: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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